2018年度卫生计生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02-26 | 点击数: | 字号:大 中 小
2018年省级部门预算经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4]19号),卫生计生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卫生、计划生育和中医药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卫生、计划生育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与协调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二)负责拟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按规定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拟订和指导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管政策措施和饮用水卫生监督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拟(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四)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依法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基层卫生、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
(五)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组织实施全省医疗机构准入和评审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依法规范医疗服务市??;指导平安医院建设。
(六)负责牵头协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负责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负责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等制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药物制度,拟订本省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制定并组织实施药物采购和使用等具体管理办法;依法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八)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健全中医药服务和管理体系,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制定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六位一体”全面发展。
(九)负责组织推进所监管的省属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按规定负责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监管;组织指导所监管的省属公立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
(十)负责完善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十一)推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计划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并推动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十二)拟订并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推动各地建立流动人口医疗卫生、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三)拟订并指导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完善并指导实施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四)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五)监督检查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落实,指导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六)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统计、信息分析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省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实施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侨的交流与合作;统筹协调卫生和计划生育对口支援工作。
(十七)承担省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省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按照规定管理省直部门有关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省级以上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八)承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省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九)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卫生计生部门包括2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27个下属单位(含福建医大和中医药大学下属医院),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 |
财政核拨 |
192 |
191 |
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 |
财政核拨 |
161 |
146 |
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财政核拨 |
425 |
396 |
福建省医学会 |
财政核拨 |
5 |
5 |
福建省卫生计生人才服务与对外交流合作中心 |
财政核拨 |
15 |
9 |
福建省血液中心 |
财政核拨 |
133 |
122 |
福建省立医院(含福建省临床检验中心) |
财政核补 |
3398 |
2462 |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
财政核拨 |
100 |
100 |
财政核补 |
1246 |
1134 |
|
福建省肿瘤医院 |
财政核补 |
1498 |
1418 |
福建省级机关医院 |
财政核补 |
395 |
357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
财政核补 |
2613 |
2325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财政核补 |
2662 |
2393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财政核补 |
1825 |
1639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
财政核补 |
286 |
207 |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
财政核补 |
1476 |
1327 |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 |
财政核补 |
777 |
711 |
福建省卫生计生监督所 |
财政核拨 |
76 |
67 |
福建省老年医院 |
财政核补 |
379 |
344 |
福建省卫生计生信息中心 |
财政核拨 |
12 |
9 |
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 |
财政核拨 |
70 |
65 |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 |
财政核补 |
400 |
360 |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
财政核补 |
400 |
201 |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研究宣传教育中心 |
财政核拨 |
22 |
22 |
福建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 |
财政核拨 |
10 |
9 |
福建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 |
财政核拨 |
30 |
23 |
福建省立金山医院 |
财政核补 |
600 |
534 |
福建省保健服务中心 |
财政核拨 |
10 |
0 |
福建省儿童医院(筹) |
财政核补 |
200 |
0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全省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全国卫生计生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以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引,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抓改革、补短板、强弱项、提水平,推进健康福建建设迈出新步伐,促进卫生计生事业更加平衡更加充分,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提供服务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补齐卫生健康短板。深入贯彻落实《“健康福建2030”行动规划》、《关于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挂图作战、项目带动,推进结构优化、学科完善、龙头提升、基层夯实、中医固本、公共卫生促进、人才队伍建设、智慧健康等八个工程。
(二)全面深化医改。进一步凝聚改革共识,完善改革举措,促进改革共为,理顺体制机制,提升医疗卫生事业管理水平。巩固完善“三医联动”机制;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持续深化基层综合医改;推进医联体建设。
(三)持续提升服务能力。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应急工作;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优化计生服务管理;坚决打赢健康脱贫攻坚战。
(四)强化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保障。强化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督;提升全民健康信息化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督查落实。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管理。2018年,卫生计生部门收入预算为1953914.68万元,比上年增加36388.94万元,主要原因是:各医院业务量增长,相应增加其他收入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3920.79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1769999.21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49994.6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953914.68万元,比上年增加36388.9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35691.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8527.52万元;公用支出895058.57万元;项目支出454636.7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3920.79万元,比上年减少1910.73万元,主要原因是:县域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期为2015年-2017年,已完成任务,2018年减少资金安排。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60201机构运行831.23万元。主要用于省医科院和省计生科研所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2060503科技条件专项200万元。主要用于省医科院和省计生科研所科研项目支出。
(三)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31.89万元。主要用于省卫生计生委本级和省计生药具站离退休支出。
(四)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000.72万元。主要用于省级卫生计生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五)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40.69万元。主要用于省级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六)2100101行政运行3047.39万元。主要用于省卫生计生委本级人员和公用支出。
(七)2100199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3918.55万元。主要用于省级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项业务费及工成本性支出。
(八)2100201综合医院190万元。主要用于省老年医院定额补助支出。
(九)2100204职业病防治医院1391.71万元。主要用于省职控中心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2100207儿童医院2500万元。主要用于省儿童医院PPP项目资本金和筹建工作支出。
(十一)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3600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创双高”项目、县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支出。
(十二)2100302乡镇卫生院200万元。主要用于卫生计生基层人才培养补助项目支出。
(十三)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65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医院支援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补助项目资金。
(十四)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8706.03万元。主要用于省疾控中心人员支出、公用支出、专项业务费支出以及迁建项目支出。
(十五)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729.13万元。主要用于省卫生计生监督所人员和公用支出。
(十六)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2191.31万元。主要用于省妇幼保健院(公共卫生)人员和公用支出。
(十七)2100406采供血机构5293.84万元。主要用于省血液中心人员支出和工成本性支出。
(十八)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4327万元。主要用于疾病防控、妇幼重大公共卫生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十九)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800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建设项目支出。
(二十)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5509.63万元。主要用于妇幼健康、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卫生计生监督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二十一)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2500万元。主要用于中医药项目支出。
(二十二)2100716计划生育机构378.92万元。主要用于省计生药具站、省计生研究宣教中心人员和公用支出。
(二十三)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流动人口均等化、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项目支出。
(二十四)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94.8万元。主要用于省卫生计生委本级、省卫生监督所和省计生药具站医保缴费支出。
(二十五)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7897.38万元。主要用于省级卫生计生事业单位(除参公单位)医保缴费支出。
(二十六)2109901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175.82万元。主要用于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培训、医疗卫生机构补助、卫生计生科研、居民健康信息系统省级平台维护和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项目支出;省医学会、省卫计人才服务与外合中心工成本性支出;省卫计信息中心专项业务费支出。
(二十七)2210201住房公积金1903.09万元。主要用于省级卫生计生单位(不含医院)缴交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十八)2210202提租补贴411.66万元。主要用于省级卫生计生单位(不含医院)提租补贴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402.9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7144.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258.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11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持平。主要用于委机关、省级卫生计生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交流、培训等。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53.26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卫生计生委来闽督导调研、国外代表团参观考察、外省卫生计生部门交流学习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下降29.46%,主要原因是: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要求,减少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349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持平。其中:公车运行费349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卫生计生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296.92万元,比2017年增加64238.78万元,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厅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卫生计生待分配项目资金预算批复在省卫计委本级,上述资金年度执行中将细化分配到全省卫生计生单位,实际并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卫生计生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4483.35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2916.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卫生计生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59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4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8辆;其他用车2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47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946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卫生计生部门共设置9个项目的绩效目标,涉及财政拨款资金96311.5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3-12 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